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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代理记账浅谈:税务机关会通过哪些方式来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浏览次数:41 | 发布时间:2024-11-18

    苏州代理记账浅谈:税务机关会通过哪些方式来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在苏州,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时,

    会采取一系列法定且有效的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税收秩序。

    以下是苏州代理记账小编整理的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主要方式:


    一、发出追缴通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

    税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有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况时,会首先向其发出书面或口头的追缴通知。

    内容要求:

    追缴通知中会明确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二、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具体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强制手段实现税款和滞纳金的追缴。


    三、征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算方式:

    滞纳金按日计算,具体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

    这意味着纳税人逾期未缴税款的时间越长,所需支付的滞纳金就越多。


    四、阻止出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实施条件:

    这一措施主要针对有出境需求且未结清税款和滞纳金的纳税人或法定代表人。


    五、公告欠税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进行公告。

    公告方式:

    公告通常会在办税场所、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六、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对于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七、日常催缴和约谈

    实施方式:

    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催缴处理工作。

    对于欠税的企业,税务部门会进行约谈,并形成约谈记录,以督促企业及时清缴欠税。


    八、制定清欠计划

    针对对象:

    对于欠税金额较大的企业,税务机关会督促其制定详细的清欠计划。

    实施方式:

    企业需按照计划逐步兑现清欠入库的税款和滞纳金。


    九、依法追缴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税务机关可对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罚款。

    罚款标准:

    对于欠税数额不满1万元且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

    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苏州代理记账行业提醒苏州工商注册企业

    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时,会采取多种法定且有效的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税收秩序。

    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履行纳税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苏州工商注册企业都需要注意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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